一、欧先生:现在我县为抓好新农村建设,正在全面开展农村一事一议项目建设,我想了解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标准是什么?
黄正文股长:您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主要是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包括自然村村内户外道路、小型农田水利、人畜饮水、环卫设施、植树造林、文化体育设施等村民迫切需要并直接受益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实行奖补,适当向农村新社区和公共服务中心拓展。
各级财政按农民筹资筹劳总额的50%给予资金奖补支持。其中省以上财政按筹资筹劳总额补助40%,市、县财政补助各5%。
二、周先生:我是岭背镇马落桥村村民,目前,我县正全面铺开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请问,农村土地早已承包到户,现在为什么又要开展土地确权?
黄正文股长:您好!当前,农村土地承包仍存在经营权证不到位、变更登记不及时、证账地面积不吻合、档案管理不规范、经营权证不统一等问题,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为了切实把中央关于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落到实处,依法保护农民群众的土地承包权益,减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规范化,有效利用农村土地资源。
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进一步完善耕地和“四荒地”等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利于促进土地承。
三、某群众:我想问一问,现在种粮直补一亩补贴有多少钱?
杨永芳副局长:您好!种粮补贴的全称是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接补贴,是国家为降低农民种粮的生产成本、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而实行的政策性补贴。每年的单位补贴金额(即每亩补贴额)由国家根据农资价格升降核定,并逐级配套发放。2013年的中央级种粮直补资金每亩74元,已由县财政局下拨到各乡镇财政所,省市县级的直补资金待后发放。
某群众:种粮直补又是如何发放的呢?
杨永芳副局长:补贴资金的发放程序是:县财政局把资金拨至乡镇财政所并通过各乡镇农村信用社,将补贴资金直接拨至种粮农民的银行储蓄账户。
在我县,种植水稻的均可领取种粮直补,在石灰岩地区种植玉米、番薯的亦可享受种粮直补。
四、黄先生:我想办一个柑桔苗圃,但不知道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杨永芳副局长:您好!《种子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你需办理《果树种苗经营许可证》。《种子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领取种子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与经营种子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能正确识别所经营的种子、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三)具有与经营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和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四)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同时,根据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办理《果树种苗经营许可证》还应达到以下要求:(一)申请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二)有能满足检验需要的检验室和必要的检验仪器,有一名以上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
黄先生:要到哪个部门办理什么手续?
杨永芳副局长:根据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和你所反映的情况,办理《果树种苗经营许可证》需向我局在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办证大厅的办证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办证时在我局办证窗口领取);(二)种子检验人员、贮藏保管人员、加工技术人员资格证明;(三)种子检验仪器、加工设备、仓储设施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四)种子经营场所照片。同时,还应提交:(一)育种机构、销售网络、繁育基地照片或说明;(二)自有品种的证明;(三)育种条件、检验室条件、生产经营情况的说明。
我县是柑桔黄龙病的发生县份,因此,育出的柑桔种苗不能带有黄龙病源。为此,建立柑桔苗圃应注意以下问题:
1、选择方圆2-3公里内无种植柑桔类果树的地方建园,并搭建防虫网;
2、土壤消毒后播种经植检部门检疫合格的砧木;
3、接穗枝条要采自经农业部门认证无病毒苗圃基地的母本园进行采集;
4、在育苗期要不定期的向植检部门申请检疫,并注意防控好病虫害;
5、种苗在出圃前经植检部门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圃。
五、黄先生:现在我们村计划搞一事一议项目,需要村民出资出劳力。我想问一问,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有什么规定?
黄正文股长:您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指为兴办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按照国务院制定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定、经民主程序确定的村民出资出劳的行为。筹资筹劳应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
筹资筹劳的范围是: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村庄整治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
筹资筹劳实行上限控制:每人每年筹资不得超过20元,每个劳动力每年筹劳不得超过5个工日。
筹资筹劳的程序:召开会议应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议须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由参加会议人员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