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自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以来,针对权力运行程序不规范、权力缺乏制约的廉政风险点,坚持从制度源头入手,着重强化领导责任、规范审判执行的权力防范机制,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以制度保落实,以监督促防控,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保障司法权公开、公正行使,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该院切实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要求,不断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监督,使其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模范遵纪守法。落实对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党风廉政责任制履行情况的检查,既要管好事,又要管好人。形成院党组领导和部门领导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全体干警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努力规范和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一是完善审判质量监督评查机制,进行案件质量的监督。确保在案前限制审判法官、执行人员与当事人接触,案中强化主审法官、庭长、审委委员、院长的职责,严格审限、跟踪管理,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二是完善案件质量监督保障机制,发挥审判监督对案件审查和纠错的职能。案后加强对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评查,每年组织精干力量参与“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对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评查和裁判文书质量评查,严格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强化案件质量效率意识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三是加强对执行工作的检查监督,推行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对采取执行措施、执行异议等开展听证、合议;加强对委托、拍卖工作的管理,实行摇珠确定评估、拍卖机构和摇珠评估、拍卖的规定;严格对执行标的款的管理和审核,堵塞漏洞。
三、拓宽渠道,有效防控监管失位的风险。该院主动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内外监督,不断完善廉政监督机制,促使“失位”监督得以复位。一是加强审判工作管理。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对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效果进行统一管理和动态考核,定期组织案件评查,强化案件质量效率意识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全面落实审判执行岗位任职回避制度和廉政监察员制度,建立法官与律师非正常往来的“隔离墙”;规范法院工作人员日常接受礼金的处理方式,设立廉政登记制度,规范干警廉政行为。二是探索建立明查暗访机制。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采取交叉检查、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对机关作风、庭审纪律、落实“五个严禁”等进行检查,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在此基础上,该院将发现的问题和收集了解的情况进行归纳梳理,及时向党组报告,并提出督促改进和指导意见,由纪检监察部门予以反馈和督促整改。三是推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机制。加大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力度,建立“经常化、制度化、多方位、全覆盖”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机制,聘请人大、政协等部门的监督员参与监督法院工作。去年,该院开展“百案释法答疑”、“百场征求意见”等活动,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旁听庭审、视察法院建设、座谈等,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2011年,该院整体工作人民群众评价满意度达到91%。
(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