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法院的法官真好,当年我在村委会盖一个公章要收10元,而阳山七拱法庭不但分文不收,邹庭长还请我们母女吃饭,给了300元路费,他对我们就像亲人一样,让我们这些贫困群众好像回到家里,见到了自己的亲人!”当提起阳山法官邹炳洪时,身高仅有1.1米的侏儒残疾患者朱介枚激动地含着泪水说。这是2010年7月的一个中午,邹炳洪像往常一样提前回办公室准备下午的开庭,在法院大门口的屋檐下坐着一对母女,是侏儒残疾患者朱介枚带着她领养才5岁的女儿来法院补办不慎遗失的离婚判决书时,当年在七拱做庭长的邹炳洪得知她们从清远清城区回到阳山还没有吃中午饭时,邹炳洪不仅请她们母女吃饭,还自掏腰包给了300元作为路费。
邹炳洪,阳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一名普普通通的山区基层法官。在23年的法官生涯里,邹炳洪始终坚持务实进取,敬业奉献,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巧妙地把握审判的规律,把“审、裁、调、判”等各种司法技巧加以灵活运用,审理了两千多件案件,当事人服判率极高,妥善地调处了大量的民事法律纠纷。与此同时,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拒腐防变,做好表率,主动上缴了两万多元财物,展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法官人格魅力和司法业务水平,赢得了领导、同事、当事人及群众的广泛赞誉。先后多次获得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全市法院调解能手以及县的表彰和奖励。
公正司法,伸张正义
头顶国徽,身着法袍,无不彰显着法官的威严,也足见法官在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活生生的正义”——这是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对法官给予的生动定义,可见,无论社会意识形态如何,法官始终是人们心中掌管着“正义”的“神”。
邹炳洪同志在长期的法院工作中,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把“以苦为乐”、“以苦为荣”、“一心为民”视为自己的天职。从来没有因为工作的艰苦而向组织提出任何要求,处处以大局为重,任劳任怨,服从组织的安排调配。2004年,由于阳山法院进行基层法庭撤并,基层法庭出现了断层,组织又安排他到七拱法庭任职,尽管他在2003年已经被检查患有心脏病,而且此前在基层法庭任职了十六年,好不容易才调回法院民二庭工作了两年,但他依然没有半点,一切服从组织的安排,再次回到条件难苦的七拱法庭,工作又是六个年头。2009年,一位阳山法院民一庭庭长调离,县法院鉴于邹炳洪同志具有丰富的民事审判经验,希望他回到民一庭担任庭长一职,邹炳洪又毫不犹豫地回到法院挑起民一庭的重担,一干直到现在。
在担任民一庭庭长期间,他带领全庭干警开创业之路,扬勤政之风,增强干警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民一庭一年上一个新台阶,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仅2011年,民一庭就受理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508件,审结了501件,结案率为98.64%,其中,调解撤诉的案件344件,判决结案的案件157件,调撤率为68.66%,人均办案127件,涉案标的达三千多万元。特别是近年来,由于阳山经济的发展,人民法治意识的增强,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纠纷,在邹炳洪主审的案件类型像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等新型的案件越来越多,当事人对立矛盾亦越发激烈。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从未办过一宗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始终坚守法官的原则,秉公执法,为民伸张正义。去年,民一庭就被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
力促调解 一心为民
去年,根据县政府以及法院的要求和指示精神,邹炳洪带领民一庭的全庭干警代表法院与公安局、安监局、人社局、建设局等部门多次参加各种安全事故的诉前调解工作,及时平息了多起民事纠纷,防止了上访事件的发生,受到县政府的好评。
2011年文天海、文小玲、刘伟杰死亡事故一案。当年5月28日,被告李志雇请钩机在其承包的七拱镇龙虎坑村委会石盘水村附近的山场进行开路作业,由于没有做好安全保障工作,致使被钩机钩开的大石滚下山沟,把正在山沟里抓鱼的文天海、文小玲、刘伟杰三个儿童压死。顿时,受害人家属的情绪一度失控,多次带领人员到镇政府哭诉要求政府解决。事故发生后,邹炳洪带领民一庭审判人员代表法院参加了县委县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在查明具体案情后,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调解方案,并与公安局、安监局、人社局及七拱镇政府等部门工作人员马上到受害人家里做安抚工作,并就赔偿问题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诉前达成了调解协议,使受害者家属得到了赔偿,既保护了受害者家属的利益,又防止了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在审判工作中,邹炳洪坚持以“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为原则,以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为目的,积极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努力促使案件以调解或撤诉的方式结案,既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能彻底化解双方的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为了使案件以调解或撤诉的方式结案,邹炳洪同志在工作中总是用真诚的心对待双方当事人,取得当事人的信任,然后根据不同的案情在庭审前、庭审中和庭审后进行调解,多做调解工作,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在审理原告毛国统、伍笑珍诉被告陈福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陈福祥在2009年8月28日驾驶二轮摩托车与毛国统儿子毛治贵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毛治贵死亡,陈福祥受重伤的交通事故,阳山县交警大队处理后认定由陈福祥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毛治贵承担次要责任。因陈福祥的妻子是弱智的残疾人,家中还有三个未满9岁的儿女,家庭生活因此陷入了困境。在陈福祥受伤后,陈福祥所在的陈屋村小组村民捐款10万多元为其治病,但经过治疗陈福祥还是成了弱智的残疾人。邹炳洪同志在审理此案中,根据陈福祥的家庭实际情况,多次与双方当事人的村委会交换意见,并多次做双方调解工作,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毛国统主动放弃要求被告赔偿30多万元的请求。由于邹炳洪出色的调解能力,荣获2011年度阳山县人民法院个人调解能手。
关心弱势 司法为民
2006年春节正月二十日,耳边还不时传来鞭炮声,有4位操着外地口音的外省人就来到了阳山县人民法院七拱人民法庭,哭诉着要求法官为其主持公道。
原来,陈美权等四名贵州省人从2004年10月开始来到阳山县在唐庆个人开的石场为其做工。至2005年1月29日,双方结数时,雇主唐庆已拖欠陈美权等四人工资共计一万多元。但雇主唐庆以无现金为由竟然写下了两张“白头单据”给陈美权等四人当结数。由于收不到工资款,造成了陈等人经济困难。春节期间,陈美权等被迫留在阳山度过了一个冷冷清清的新年。邹炳洪深知拖欠工人工资容易引起矛盾纠纷,造成工人上访,将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在详细了解情况的来龙去脉后,邹炳洪即承诺会尽快处理,并即为其办理了诉讼费缓、减手续,同时还主动掏出了100元让其度过难关。本案经调解无果下,法庭依法作出唐庆应付清拖欠陈美权等四人工资一万多元的判决。
判决生效后,邹炳洪仍然十分关注案件的履行情况,得知雇主唐庆没有履行法律义务时,立即告知陈美权等人申请转入执行程序。经过执行人员依法对雇主唐庆实行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和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被执行人唐庆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在执行人员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的和解协议。当事人在拿到第一期还款后,感激万分,专程登门向邹炳洪道谢!激动得热泪满腔。
像陈美权等农民工和开头的侏儒残疾患者朱介枚母女,在近年来调处近千宗案件中,有许多都是这样的弱势群体,邹炳烘一样地关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化解民事纠纷事件,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在办案过程中,邹炳烘将阳山法官坚持以人为本、践行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发挥到了极致。
公正廉明 作风优良
一进阳山法院审判大楼大厅,就会看到“务实公正,执法为民”八个金漆大字和“执法如山”的红色牌匾。邹炳洪就是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法官的公平正义,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公正、廉洁、文明的法官形象。
在今年的3月6日,邹炳洪参加完市中院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暨“正风”行动动员大会后,回到办公室,无意拉开办公桌里的一个抽屉,发现里面有现金一万元人民币。他想起前几天有一位当事人陆某来拿判决书时多次向他发出邀请表示感谢,但都被他婉言谢绝了,10000万元可能是陆某留下的。作为一名法官的邹炳洪,他想到的是法官的形象,而不是自已个人的利益,在金线面前经得住诱惑,不单只无入个人口袋,而是毫不犹豫地把这10000万元上缴到法院纪检监察室。这已经是近五年来第八次了,本次是数目最大的一次。这就是邹炳洪一贯的工作作风和高尚境界。
以前,在民间流传一种说法,“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但这一说法在邹炳洪身上根本不存在。在去年主办陈某山林征地款纠纷一案中,庭审结束后,原被告都通过关系找熟人说情,并分别给邹炳洪同志送来1000元和2000元,希望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邹炳洪同志随即向主管院长和本院纪监部门作了汇报。5月21日,邹炳洪通知原被告双方到七拱法庭,他和合议庭的同志们一起把钱退回了原被告,同时对他们说:“别再想歪点子了,应该相信法院会依法作出公正判决的”。而被告仍未死心,再次找到邹炳洪并送来6000元,邹炳洪同志再次义正言辞地批评教育了被告,并和合议庭的同志们一起把钱退回了被告。最终,该案件依法公正作出了判决。这一事件在干警和群众中也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一位参加案件的旁听群众说:“听了邹炳洪同志的庭审,我们觉得阳山法院的法官是依法公正办案的,是为民着想的,来阳山法院审理案件,我们放心。”
正是因为这句“群众放心”,邹炳洪不顾身体的病痛,坚持在审判一线工作,近年来,由于案件的数量及难度的增加,邹炳洪经常加班加点工作,中午单位饭堂也加入了他的身影,他的家人、特别是小孩有时也会抱怨爸爸没有陪他们一起过双休日。但是,邹炳洪用已经熏黄的手指拿着一支香烟,微笑地对我们说:“我也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
人民法官根植于人民,也服务于人民。法律作为人民维护权益的最后一道保障,肩负着人民太多的期望与要求。对于这一点,邹炳洪非常明白,他以此为宗旨,始终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在他身上闪耀着当代法官的高尚情操和良好风采。作为一名粤北山区的基层法官,他得到了同行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先后多次被评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邹炳洪以出色的工作,廉洁的作风和无私的奉献,履行着一名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