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信用之笼”-澳客app下载官网

来源:   发布机构:阳山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期: 2013-04-01

  3月1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经过表决,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除国务院机构改革备受关注外,这份10日提请大会审议的方案还产生了多个有关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的关键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便是其中之一。
  
  方案提出:“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此前就方案所作的说明中指出,这一基础性制度建设“从制度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并为预防和惩治腐败夯实基础”。
  
  信用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意味着每位公民和每个机构都将有自己独一无二的信用代码,这也为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搭建了桥梁。
  
  建立这一制度绝非心血来潮。2010年6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预防腐败工作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便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稳妥地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目前,统一的公民身份证号码制度已经建立,身份证信息已经做到全网互联互通。2012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开发了机构信用代码管理系统,为合法机构编制机构信用代码,并在全国推广应用。
  
  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有利于采集和共享真实的信用信息,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对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与此同时,这对于阻止腐败分子将其违法犯罪所得合法化,有效打击和预防腐败犯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当前,由于一些身份证和机构证照存在假冒情况,加之个别地方证照管理混乱,造成部分涉腐官员利用假证照隐匿房产、存款、股票、证券等,给查办案件工作增添了不小难度。通过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有利于推动落实金融账户等实名登记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发挥信用代码“信息库”的基础作用。一方面,可以有效防止腐败分子利用假名、匿名账户隐瞒、转移非法所得,从而增加腐败的成本和风险;另一方面,可以加大对在市场活动中通过不正当手段牟利的市场主体的惩戒力度,有效遏制行贿等行为的发生。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强。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无疑就打造了一只“制度 科技”的“信用之笼”,让权力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
  

    (来源:中国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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