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延伸至村 25名镇村干部旁听庭审
11月19日,阳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黄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案。
“深受教育!我们作为乡村振兴的‘领头羊’,千万不能变成‘蛀虫’!”看到昔日带领村民脱贫致富的村支书在法庭上受审,成为了本地村干部接受警示教育的教材,一位村干部痛心地感叹道。
11月19日,阳山县秤架乡太平洞村党总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黄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案在阳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乡行政村党总支部书记和乡纪委人员共13人,以及七拱镇12名镇村干部到场旁听。庄严的庭审气氛让现场的镇村干部深深触动。
据公诉人指控,时任阳山县秤架乡太平洞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黄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代表该村委会收取企业支付给村集体的土地租金及管理费后,没有交回村委会入账,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涉嫌职务侵占罪。
“现在觉得非常后悔,自己做错了事,怎么处罚我都接受。恳请法官念在我已经退缴全部款项,给予从轻处罚,给我改过的机会……”庭审中,黄某某对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后悔不该因女儿生病需要用钱,就抱着侥幸心理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资金,想到家里有个没断过药的女儿和90岁的老母亲指望自己照顾,懊悔不已,哀叹不断。
“服务好群众还不够,还要管好自家村集体‘三资’”。一位村干部表示,要把这个鲜活的案例带回村里去,和其他村干部交流心得体会,大家一起提升纪法意识、廉洁意识。
今年以来,阳山县纪委监委持续推动“以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警示教育,注重问题导向和分类分层施教,提高警示教育的精准性、有效性,年内共组织四次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活动。此次警示教育,也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延伸到村级党员干部,让基层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检视反思自身问题,鞭策自己更好地守初心、担使命。(阳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