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杜步镇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多措并举,不断完善和扎实推进农村“三资”交易平台建设,确保“三资”管理平台顺利运行,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科学使用和保值增值。据统计,该镇今年1—4月共有5宗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分别为村集体资产增值75000元、为项目单位节省资金38130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设立管理机构。今年初,该镇根据个别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变动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财务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农业、财政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三资”服务交易平台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检查、指导、服务。下设“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各村农村集体“三资”进行核实、评估、作价等有关事宜。
二、健全工作流程,严格操作程序。一是健全农村集体资金代理流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切收入由“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对村级支出实行预决算审核审批制度,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凡村级支出必须在村务公开栏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流程。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和资源出售、转让、承包、租赁时,村“两委”要制定经营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公示后,报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评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发包或招标,资产资源的交易情况,按照镇政务公开程序和村务公开程序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增加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
三、健全管理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定出台《杜步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交易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并把“三资”管理纳入到对村干部考核中。加强对推行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实行驻村班子包村负责制,明确驻村班子为“三资”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村支书主任为直接负责人,村民小组长为主要负责人,并对其严格考核,凡“三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一律不得参加各类评先选优活动,对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违法违纪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县纪委第一纪检组、杜步镇纪委)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