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问题方便,解决起来更快,这样真好。”家住大崀镇木家塘村的村民老黎不无感慨地告诉记者,自从有了微信群,村里的很多事都很快妥善解决。
老黎口中的微信群,正是木家塘村2017年3月初创建的“木家塘村级权力监督”微信群。该村是清远市纪委的对口扶贫村,也是阳山县第一个创建“村级权力监督微信群”的村。
2017年以来,阳山纪委选取江英镇大桥村和大崀镇木家塘村为试点,以“一户一人”“一村一群”“一群一管理”为原则,建立村级监督微信群,让村民、村干部、乡镇干部、纪委干部成为“朋友圈”的朋友,摸索出了一条运用微信群升级村务公开、助力村级权力监督的新路径和新模式。
新平台▶▷
“一户一人”“一村一群”“一群一管理”
“为什么村民都不知情,低保名单就评出来了?”2017年12月18日,时任该村勤廉主任的雷振宇看到该村务公示栏张贴了一份低保调整名单,当面询问村党支部书记黎少武。
黎少武回应他,村里开会研究了。雷振宇认为,按正常程序来讲,村“两委”开会讨论低保的评定,作为村勤廉主任,他应要全程列席,否则就是违规。
雷振宇就在“木家塘村级权力监督微信群”发起了讨论,并“@”了镇纪委书记,群里顿时炸开了锅。第二天,镇纪委就对木家塘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要求村里按规定流程重新审议。
雷振宇全程监督,还通过微信群,进行现场直播。结果公布后,低保户名单没有变动,却获得了微信群里70多位村民的点赞。村民的热情回应也证明了木家塘村首创的“村级权力监督微信群”取得初步成效。
经过前期的试点,2017年10月,大崀全面推广“村级权力监督微信群”,在全镇8个行政村建立“村级权力监督微信群”,1000多人进群,辐射人口1万人。同时,镇纪委将8个行政村划分为8个片区,由7名镇纪委成员,村民、村干部、镇干部同在一个监督微信群。
阳山纪委的另一个试点江英镇大桥村也在2017年6月创建了“大桥村微监督网络平台”,并将勤廉监督室全体人员、驻村工作组、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党代表、人大代表、部分村民代表和部分群众纳入微信平台。
阳山纪委及时总结经验,明确村级微信监督按照“一户一人”“一村一群”“一群一管理”的原则建立,以乡镇纪委书记为群主,乡镇纪委专职副书记为管理员,乡镇所有纪委委员、驻村工作组、全体村干部、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党代表、人大代表、勤廉监督室成员、每户村民代表为群成员,并制定群成员守则,严格准入资格。
新亮点▶▷
有图有真相微信群里晒出“阳光村务”
“本次村里的低保评议怎么没在群里公示啊?”2017年9月7日晚,“大崀镇茶坑村村级权力监督微信群”内有人提出疑问。该村勤廉监督员发现村党支部书记吴水林没有在群内及时回应,于是给他发出私信,督促其及时将低保评议内容在群内公示。
阳山村级微信监督群在监督过程中充分利用微信群开放性、便捷性、互动性兼具的特点,通过发送信息、图片、视频进行实时监督。对于上级来村调研、乡镇干部下村落实各项工作、各村召开会议、村“两委”干部选举、村干部值班、村“三务”公开等动态性工作,要求村干部必须及时上传实时图片,并将到村开展工作情况发布到微信群,接受群众监督。
同时,阳山纪委还引导干部群众通过微信监督平台,对涉及农村基层党员违纪违法线索、需要反馈的问题等通过私聊发至镇纪委正、副书记微信中,由镇纪委定期或不定期收集整理汇总,及时核实并按规定上报县纪委。此举进一步拓宽了基层违纪线索举报渠道,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群众“不敢监督”的难题。
为做到监督有据可依,大崀镇制作了村级权力运行流程图,将29项权力在村一级的运行进行了规范。这既为群众办事提供了指南,更为村干部行使职权划定“红线”,便于群众监督。
而大桥村也明确村级微监督平台主要有宣传党规党纪、政策法规、时政要闻、发布本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信息;及时收集党员群众对本村“三农”工作的意见建议;经常开展党员群众“随手拍”活动,对村“两委”工作和村干部出勤情况、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等进行实时、近距离的监督等三大职能。
新风尚▶▷
在村民“眼皮子底下”用权推动干部作风大转变
“像低保评议这种事,放以前村主要干部开个会就定了,现在除了在村务公开栏里公示,还要放到微信群里‘晒一晒’,接受全村人的监督。”大崀镇沙田村党支部书记欧可龙说,在村民们的“眼皮子底下”用权,村干部们从开始的不适应慢慢变为一种习惯。
阳山村务监督微信群常态化建设开展以来,监督微信群既起到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监督的作用,也倒逼了党员干部勤勉履职、廉洁履职,将村级事务运行过程置于阳光下,为群众监督干部创造了条件,乡镇纪委也能够第一时间掌握各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纠正,有效促进干部规范用权,推动干部作风转变。
目前,大崀镇木家塘村共有97人入群,达到一户一人全覆盖。据统计,自2017年8月底通过微信监督群共收到各类意见和建议21条,收集廉情社情信息9条,发现案件线索2条,村(居)两委干部答复村民意见21条,解决各类难题10件。
而江英镇大桥村借助微信群,基本建立起“四位一体”考勤纪律监督体系,有效防止村干部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彻底扭转干部工作作风,促使村干部将时间和精力放在落实上级工作任务、联系服务群众上,党务、村务、财务信息能及时向群众公开,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得到保障,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据统计,大桥村建群以来,共有49人加群,实施干部依法廉洁从政、作风效能情况监督56次,实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监督24次,实施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监督19次,监督村“两委”公开党务事项82项,村务事项66项,共收集廉情社情信息15条,发现案件线索2条,村两委干部答复村民意见15条,解决各类难题7件,群众反映的问题都已解决落实。
“随着新兴媒体的崛起,微信逐渐成为政府与群众沟通交流的新平台。更新观念,加快信息化步伐,运用监督微信群助力村级权力监督,能够极大地降低反腐败工作的成本。”阳山县第四纪检组副组长梁国庆表示,在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过程中,“村级权力监督微信群”借用“互联网+监督”的思路,摸索出了一条新的路径和模式。
■廉政辣评
用指尖监督村级 “微权力”值得推广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微信作为流行的社交软件被广泛运用,微信群也深受广大百姓的喜爱。阳山建立“村级监督微信群”,一村一群,一户一人,用于监督村级事务,让群众广泛深入地参与监督,充分保障了群众对村级事务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这种实时、便捷、高效的做法值得推而广之。
打造指尖上的监督平台是党员干部监督渠道的创新和完善。这解决了传统监督方法信息不对称、不全面、不及时;权力运行不规范、不透明;村务公开不真实、不全面、流于形式等问题;让纪委常态化接受群众实时监督,线上线下紧密配合,有力增强监督力量,让党员、干部不敢腐。
打造指尖上的监督平台是促进干群关系融洽的桥梁和纽带。建立村级权力监督微信群,把村民、村干部、镇干部、县纪委纳入到同一个监督微信群里,一方面为干部和群众交流构建鱼水关系提供良好平台;另一方面有利于保障好群众对村级事务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从而倒逼基层党员、干部主动履职,主动作为,真正为群众服务。
随着新兴媒体的崛起,微信逐渐成为政府与群众沟通交流的新平台。群众在进步,政府更要进步,要充分发挥好微信群这个监督的平台,规范权力运行,信息及时公开,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共同做好村级建设,造福一方百姓。(阳纪宣)
(来源:南粤清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