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到我家核查三次了,为何我迟迟领不到危房改造补助金?-澳客app下载官网

来源:   发布机构:阳山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期: 2020-11-23

村干部到我家核查三次了,

为何我迟迟领不到危房改造补助金?

 

20205月,阳山县纪委监委收到上级纪委监委转来的一封群众信访件,本县阳城镇水口村村民何路珠在信中实名反映:

“……不知什么背后原因,本人何路珠就没有补助资金(危房改造),这究竟是背后有人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还是本人不符合当时的政策???……”

群众利益无小事。阳山县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接到交办件后,迅速组成核查组到阳城镇水口村找何路珠当面了解情况。

“县纪委监委已经受理了您的信访件。查处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是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重点之一,我们核查清楚后一定会给您一个明确回复。”

调查细节

核查组第一次到何路珠家了解情况时,看到他走路一瘸一拐,右脚因不慎摔伤,伤口溃烂久未治愈。71岁的何路珠跟妻子一起生活,无儿无女,于20141月由低保户转为五保户。

何路珠告诉核查组,目前居住的两层楼房是拆旧建新的,系夫妻俩唯一住房。旧房子首层经常被洪水浸泡,二层于2013年底被路过货车碰撞,外墙破损严重。房子被撞后,他向村干部打听到国家在危房改造方面有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的危房自行改造后可以申领补助,于是咬咬牙借款4万元,于20147月对旧房屋推倒重建,打算待补助款到帐后再还债。201412月,新房子峻工。

何路珠拆旧建新期间,先后有三拨村干部来实地核查过,还拍了照留底。

“纪委同志,你看看,第一次是何某常带队,第二次是何某成带队,第三次是何某扬带队,这上面都记着呢!他们还给我家旧房子拍照留底了,表示会帮我申请危房改造,所以我当时很放心。哪知再也没有了下文……”

何路珠向核查组出示了几份信访材料,上面清晰地记录着村干部来察看房子的经过。

房子建成后,他左等右等,眼看村里比自己还迟进行危房改造的贫困户都陆续领到补助资金了,自己还是没等到村里让领取危房改造补助的通知。

他先后向现任支书何某扬和前任支书何某成打听,何某扬语焉不详,说是上任村支书何某成才了解情况;而何某成则以上级还没有审批下来为由推脱。这下,何路珠不知该找谁了。

4万元债务啊,对我一家来说是个天文数字!”何路珠哽咽着说。近年,因医治脚伤再借1万元,债务增加到5万元。补助资金无影无踪,债务无力偿还,成了何路珠夫妻俩经常吵架的导火索。

沉重的债务,脚伤的痛苦,妻子的埋怨,让何路珠无比郁闷。他频频找村委会要说法,都没有得到让他满意的答复。

201911月,何路珠到镇政府上访。镇政府在查阅档案资料后,明确答复何路珠:无论是2014年申请危房改造补助的审批资料里,还是在2014年全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名单中,都没有发现何路珠的名字;从2014年至2019年,都没有何路珠危房改造的申报资料。

这样的结果,何路珠无法接受。他先后通过信访、走访等形式向县、市、省相关部门反映问题。

针对何路珠反映的问题,核查组找到相关部门、村委会及相关知情人了解情况。经核实,何路珠当年确实符合农村低收入困难户危房改造的标准,但由于个别村干部失职失责,在对何路珠的危房拍照后,后续申报工作却无人跟进,没有为何路珠递交相关申报材料到镇政府,致使其未能按政策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对此,时任水口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何某成,时任包片村干部、现任村委会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何某扬两人应负直接责任,阳山县纪委决定对两人予以立案审查。

审查组找到两人谈话并宣布立案决定时,何某扬认错态度较好,承认由于自己工作经验不足,对危房改造工作不熟悉,跟踪不到位,造成群众利益受损。

何某成则为自己叫屈:“我确实是20143月份去过他家里看房子,也拍了照,我以为何某扬会帮他申报,谁知并没有。4月份后我就没担任村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了,申报的事就不归我管了啊……”

“在实地察看后一个月的时间里,你有没有跟踪过这件事?有没有把当时的照片和现场了解情况移交给下一任?……”

经审查组再三质问,何某成哑口无言,不得已才承认由于自己工作作风不实,工作衔接不够,造成何路珠未能按政策享受危房改造补助。

审查期间,阳山县纪委监委与阳城镇党委、政府沟通协调,要求对方协调村委会想办法采取补救措施,依规妥善处理好何路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事宜,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烦心事。

审查组两次上门向何路珠反馈核查结果,商讨解决办法。202010月,何路珠收到按2014年度标准拨付给他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万元。

“想不到几年未解决的事,在纪委的过问下这么快解决了,多亏你们为我主持公道,解决了我多年的心病,太谢谢你们了!……”何路珠激动地对纪检监察干部一再表示感谢。

202010月,阳城镇水口村委党总支部原书记、村委会主任何某成,原包片村干部,现任村委会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何某扬,在2014年开展村贫困户危房改造申报工作过程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责任心不强,相关申报工作跟踪落实及衔接不到位,致使符合条件的村民未能按规定享受危房改造补助,导致群众不断上访并造成不良影响,何某成、何某扬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纪法小课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03版)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对因工作失职、渎职,所造成的后果虽不够较大损失的标准,但给本地区、本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直接责任者,以及所造成的后果虽不够重大损失的标准,但给本地区、本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主要领导责任者,根据损失的数额及影响程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是让群众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享有更多获得感的重要举措之一。何某成、何某扬作为到何路珠家中实地核查危房情况的直接责任人,以及水口村委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协助镇政府做好本村贫困户危房改造申报工作。由于他们的失职行为,侵害了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在社会中造成不良影响。如果两人责任心强一点,工作作风实一点,把群众的冷暖时刻挂在心上,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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