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阳山县纪委第一纪检组深入到杜步镇督查抗洪救灾物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督查组在听取了该镇政府主要领导关于今年遭受“5.22”洪水灾害和当地干部群众奋战抢险救灾复产、做好救灾物资和资金管理使用的情况汇报后,先后到受灾严重的东江、湟川村实地察看受灾情况,走访看望部分受灾群众,详细询问灾民的生活安置情况,了解救灾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救灾物资资金是否发放到位、是否真正为群众办实事。
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和走访部分受灾群众,并严格按照县纪委、监察局向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提出的“六个到位”(排查到位、宣传到位、人员设备到位、监测到位、值班值守到位、人员转移到位)、“五个禁止”(禁止不听调度、不服从大局;禁止脱离岗位、擅离职守;禁止不负责任、推诿扯皮;禁止谎报、迟报、漏报、瞒报灾情汛情;禁止截留、挪用抗洪救灾资金和物资)工作纪律进行督查,对该镇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如何继续做好下一步的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加强领导。切实加强救灾物资资金管理,确保物资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二要规范管理。要细化抗洪救灾物资接收、管理和发放制度,做到对接收发放手续完备、程序规范,确保救灾款物安全、及时、有效投入到抗洪救灾和发放到群众手中。三要阳光操作。通过张榜公示等方式,实现救灾物资资金从收发源头开始,到过程和结果的全面公开,确保抗洪救灾物资资金接收、管理、发放不出现任何问题。四要认真核对受灾群众名单,杜绝错发、漏发、重发等现象发生。
截至目前,无发现群众哄抢救灾物资和干部挪用、贪污等违纪违法现象。
(阳山县纪委第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