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七月以来,我县结合“三严三实”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治理“为官不为”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经过几个月的工作,阳山县以宣传教育倡导“正能量”和明查暗访执纪问责消灭“负能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该项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自开展工作以来,开展明查暗访约230人次,发现问题线索36条,问责45个相关单位和个人,其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4人,给予党纪处分2人,预备期延长转正1人。现将查处的4宗典型案例发出通报,分别是:
2015年7月13日,县司法局干部吴志华在上班时间没有办理请假手续的情况下外出参加某饭店的开业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被全县通报批评。
2015年5月22日,小江镇沙寮村,村委会干部毛美好、陈志英、冯雪田和聘请干部刘洪明在抗洪救灾期间将村委会大门紧闭不办公,在二楼房间打麻将娱乐,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小江镇党委决定给予毛美好、陈志英党内警告处分,对冯雪田延长一年预备期转正,扣发刘洪明津贴150元的处理。
杜步镇社会综合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唐英豪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办理高龄老人津贴审批等工作中,没有及时点击办结事项,导致两宗业务在网上办事大厅出现红牌,造成不良影响。被全县通报批评。
2015年7月8日,县水务局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李健华在上班时间驾驶单位公务车到某中学侧边大排档购买早餐。被全县通报批评。
(阳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