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提升运用“四种形态”质效 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2020年以来,阳山县纪委监委立足政治机关定位,转变监督执纪理念,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供的政策策略,从严从细从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做到准确把握质和量、刚和柔、稳和进、深化“三转”和服务大局的辩证关系,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1-7月,阳山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52人次,其中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65.8%、27%、3.9%、3.3%,与去年同期四种形态占比35.7%、56.3%、5.4%、2.7%相比,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占比上升明显,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管在日常,推动“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你身为村小组长,有责任配合镇政府对村民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你因害怕负责任就不履行核查责任,是不担当的表现,属于漠视群众利益的行为……”
阳山县阳城镇某村小组长陈某,因怕担责,拒绝在本村8户下山移民申请“两不具备”补助款核查核实表上签名,被群众反映到县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查明,群众反映问题属实,陈某的行为属于漠视群众利益,但鉴于情节轻微,尚未造成重大后果,要求镇纪委对其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阳山县纪检监察机关挺纪在前,防线前移,把更多精力放到第一种形态上,从小处着眼,从小事抓起,把函询质询作为问题线索处置的重要措施,综合运用廉政约谈、谈话提醒、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处理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通过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养痈成患,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今年1-7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总人次100人,同比增幅150%,切实体现了“治病救人”的方针。
抓住关键,紧盯重点环节和重要事项开展监督
“去年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已指出,你镇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三重一大’会议上落实不到位。而今年上半年你镇召开‘三重一大’会议11次,为什么只邀请派驻组列席1次?”阳山县纪委监委一名派驻组负责人,开门见山地对所驻某乡镇党委负责人提出质疑。
“你单位上会讨论采购电脑事项,仅提交了参考价格,却没有列明技术参数、品牌等相关需求,建议下次准备充分再讨论吧!”
……
今年以来,阳山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第一职责,紧盯所驻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上半年,各派驻组共列席“三重一大”会议141次,发现违反决策程序的果断叫停,发现决策有违规违纪倾向的当场指出并纠正。
阳山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定不移压实主体责任。其中,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分别约谈了5个乡镇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扶贫工作领导,要求他们增强决战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感。坚持执行党委(党组)“一把手”向纪委述责述廉制度,体现党内监督的严肃性。针对在201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共发出整改通知75份,进一步强化党委责任意识和责任担当。
该县纪检监察机关还紧盯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复学、精准扶贫、“六稳”“六保”等“关键事项”,深入一线开展监督,坚决为政令畅通、重点工作顺利推进清路除障。同时,在选人用人的关键环节上,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防止“带病提拔”。今年1-7月,累计审查回复党员干部和单位党风廉政情况1256人(个)次。(阳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