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兴媒体的崛起,微信逐渐成为政府与群众沟通交流的新平台。为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切实用纪律和规矩“管住”村干部手中的“微权力”,近年来,阳山县纪委借助媒体技术摸索出了一条运用微信群升级村务公开、助力村级权力监督的新路径和新模式。
创建微信平台,转变监督模式。阳山纪委按照“一户一人”“一村一群”“一群一管理”的原则,以乡镇纪委书记为群主,乡镇纪委专职副书记为管理员,乡镇所有纪委委员、驻村工作组、全体村干部、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党代表、人大代表、勤廉监督室成员、每户村民代表为群成员,建立村级监督微信群,并制定群成员守则,严格准入资格。选取江英镇的大桥村和大崀镇的木家塘村为试点,利用微信群积极宣传党规党纪、政策法规、时政要闻等,同时引导群众对村干部履职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将党务、村务决策和实施结果在微信群里公开,变定期公开为实时公开,变线下公开为线上、线下结合公开,彻底改变传统三务公开模式。
梳理权力清单,规范监督内容。为做到监督有据可依,阳山县纪委一方面通过广泛征求涉农职能部门意见建议,收集汇总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按照简政放权、便民利民的原则,根据相关党纪规矩、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全面梳理,明确村务事项的类别、界定范围,厘清村“两委”的权力清单,但凡涉及村干部在重大事项决策、基础设施建设、财务管理、三资分配管理等集体管理事务以及村民宅基地审批、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等便民服务事项,必作为“三务”公开监督微信平台中长期公开事项,便于群众参与,真正做到依法依规办事,实现村级微监督规范化、高效化、全程化;另一方面制作村级权力运行图,将村级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既为群众办事提供了指南,更为村干部行使职权划定“红线”,便于群众监督。强制性要求村“两委”对照权力清单将群众关心的土地整合、危房改造、低五保、新农保、合作医疗、扶贫等内容作为微信监督平台公开重点,提高群众的关注度,使村干部在村民们的“眼皮子底下”用权。
实行动态管理,拓宽监督渠道。一方面基于微信群的开放性、便捷性、互动性的特点,通过微信信息、图片进行实时监督。要求上级来村调研、乡镇干部下村落实各项工作、各村召开会议、村“两委”干部选举、村干部值班、村“三务”公开等动态性工作必须及时上传实时图片,并将到村开展工作情况发布到微信群,接受群众监督;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干部群众通过微信监督平台,对涉及农村基层党员违纪违法线索、需要反馈的问题等通过单线发至镇纪委正、副书记微信中,由镇纪委定期和不定期收集汇总留言中的反馈信息,以便及时进行核实和上报县纪委。进一步拓宽基层违纪线索举报渠道,解决群众“不敢监督”的难题。
及时推广延伸,巩固监督实效。村务监督微信群常态化建设开展以来,监督微信群既起到了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监督的作用,也倒逼了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作用,切实将村级事务运行的整个过程置于阳光下,为群众监督干部创造了条件,乡镇纪委也能够第一时间掌握各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纠正,促使干部规范用权,推动干部作风转变。大崀镇木家塘村建群以来,共有97人加群,达到一户一人全覆盖,据统计自今年8月底通过微信监督群共收到各类意见和建议21条,收集廉情社情信息9条,发现案件线索2条,村(居)两委干部答复村民意见21条,解决各类难题10件。江英镇大桥村建群以来,共有34人加群,开展村干部上班考勤“微监督”1038人次,开展驻村干部到村开展工作“微监督”830人次,实施干部依法廉洁从政、作风效能情况监督46次,实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监督14次,实施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监督16次,发现问题5起,发出整改意见书5份,群众反映的问题都已解决落实。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完善这套有针对性、有地方特色的监督执纪问责机制,把“微监督”的经验移植到每一个乡镇、每一条村,抓好议事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的公示公开和议事决策后的及时公开,真正落实群众在村级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提升村级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阳山县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