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阳山县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形成强大威慑,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渐成常态。全县共立案141件,同比增长47%;结案129宗,同比增长34.4%;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7人,同比增长37%,其中涉及科级干部20人,同比增长100%;纪检监察机关接受检举控告信访举报件205件,同比下降36%。
畅通信访渠道,实行线索管理精细化。借助信访举报宣传日活动、下访约谈、问卷调查、圩日接访等形式,广泛获取问题线索,畅通群众信访“最后一公里”;乡镇纪委执行违纪线索每月“双报告”制度,并通过基层案件复查、执法监察等专项治理,及发挥村勤廉监督室反腐“前哨”作用,进一步挖掘新的案件线索。通过努力,全年共排查出农村党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84条。县纪委信访部门对问题线索实行精细化管理,采取“首问负责,统一建账、分级处置、限期督办”管理模式,建立信访举报总台账和上级纪委交办件台账,重要案源线索举报台账,交办下级办理举报件台账等“三类台账”。实行挂账督办,销号管理,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实,充分发挥了信访举报作为问题线索“主渠道”、反腐民意“晴雨表”的作用。
坚持多方联动,坚持办案力量合力化。为整合各方资源力量,达到办案优势互补,县纪委充分发挥在反腐败工作中的组织协调职能,加强与公检法、审计、卫计、巡察组等部门沟通,构建信息对接,扩大线索入口,共同研究、共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形成协同审查的整体合力。制定并执行《阳山县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案件移送制度》,对重大复杂、经调查已经涉嫌犯罪的案件,提请司法机关提前介入,对具备移送条件的予以及时移送,有效缩短了办案时限,降低办案成本。2017年共移送司法机关1起。
推行片区协作,避免基层办案人情化。为防范乡镇纪委办“人情案”“关系案”,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均衡、地域相近的原则,将全县13个镇(乡)划分成四个办案协作区,对全县纪检监察办案精干力量进行集中调配,分成四个办案协作工作组,由县纪委常委挂片统筹,对疑难复杂、查处难度较大的案件进行集中办理,实行县与乡镇协作审查,构建管理互动、信息互通的基层案件审查片区协作工作新机制。以召开南北片区办案推进会的形式,组织100多名办案人员参加培训,有效提升基层办案人员业务水平和协作能力。规范案检业务,推动执纪审查流程化。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贯彻落实“五有”、“六位一体”办案制度,做到纪律审查往前置,往纵深推。2017年初,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定的框架内,全面梳理监督执纪关键环节的工作流程,充分总结、提炼、吸收以往监督执纪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编制出《阳山县纪委监察局案件检查业务操作流程》,涵盖线索来源及处置、初步核查、立案、调查、审理、处分及归档等六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内附文书表格范本35个,进一步提高监督执纪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在规范流程的基础上,优化人员配置、补充办案设备,疏通办案阻力。在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投入100多万元对县镇两级谈话室进行升级改造,确保审查谈话的规范、安全和实效。2017年,乡镇自办案件85宗,同比增长73.4%。
通过努力,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的立案数、结案数、处分人数同比上升,受理信访举报量同比下降。这“三升一降”,体现出减存量、遏增量的效应逐步显现,腐败和不正之风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阳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