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党组织负责人履责履廉情况接受评议
会上,参评人员认真阅读被评议对象的书面报告材料。
“从四位同志的述责述廉报告看,他们既总结了成绩,又查找了不足,提出改进措施……”5月8日,在中共阳山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理主任岳雷对四个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述责述廉”报告作出点评。
据了解,为压缩会议时长,今年的“述责述廉”环节一改往年被评议对象作现场报告的做法,以书面报告形式取而代之。
四个被评议对象分别为七拱镇党委、县检察院党组、太平镇党委、县水利局党组的主要负责人。他们均重点对本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对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主题教育、加强对所管党组织及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等进行了书面报告。
从报告内容来看,其中两名负责人既总结了履职尽责情况,又呈现了工作重点和亮点,如七拱镇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强化了事前监督;县检察院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
另外两名负责人深入查摆问题不足,剖析其中原因,同时提出整改方向、任务和措施。如针对镇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敏锐性还不够强烈等不足,提出要强化责任担当,把党建工作、管党治党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部署、考核;针对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等问题,提出强化监督管理,加强以案促改等整改措施。岳雷点评认为,这些整改措施针对性较强,体现了主动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和实事求是的良好作风。
“四个被评议单位负责同志的履责履廉工作情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呈现,让我们有充裕的时间来了解,方便翻阅、对比,作出公正的评议。”会前,一位参与评议人员在拿到四份述责述廉报告后表示,该做法也减少了人员聚集,减缩会议时长,有利于做好全会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会后,县纪委将及时汇总评议结果,将县纪委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如实反馈给相关单位及有关同志,并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情况,防止纸上整改、虚假整改。
县纪委委员和县监委委员,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乡镇纪委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阳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