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出台《鼓励改革创新优化干事创业环境的意见》 为干事创业者撑腰-澳客app下载官网

来源:   发布机构:阳山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期: 2016-04-21

近日,阳山县出台《阳山县鼓励改革创新优化干事创业环境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从制度机制上鼓励敢想敢干、敢于担当的干部去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县委县政府旗帜鲜明地为干事创业者撑腰,当好坚持改革敢于担当者的坚强后盾,及时澄清被举报者的清白,严肃查处恶意诬告陷害等行为,形成有效震摄,刹住歪风邪气。

一是目的明确,旗帜鲜明支持干事创业。《意见》旨在准确把握改革失误与严重违纪、改革探索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谋取私利、法律与纪律、诬告与错告等政策界限,依纪依法、合情合理地处理改革中的各种问题,加大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在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等行为,旗帜鲜明地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营造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保护干事者、宽容失误者的干事环境和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规范程序,依纪依规界定容错减责。《意见》规定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工作实施中,或因改革创新出现失误受到追责等情形时,可向县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免责申请。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有关政策和党纪政纪规定,严格按照申请、收集证据、提出意见、移送审理、作出决定、反馈6个程序予以核实认定。另外,阳山还同步成立了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政法、市场监管、安监、审计、环保、督查等相关单位(部门)组成的容错减责听证领导小组,负责对难以作出决定,需要实行听证的问题进行核实、减责免责认定等工作。

三是坚持原则,严格依照情形分类处置。对工作中出现的失误或错误,《意见》明确了8种情形可“免予责任追究或者从轻、减轻、免责处理”。如立足全局谋划和推动改革发展,为解决改革难题而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的;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主动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有利于改革开发大局的;为保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项目任务顺利实施,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同时,《意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特别规定对国家明令禁止后仍然有规不依的,打着改革创新和为民服务等旗号谋取私利的,严重阻碍阳山改革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等7种情形,一律不得以“三个区分”为由免责追究或从轻、减轻处理。(纪委办公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