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阳山县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工作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包片包案负责制,采用“四账”(厘账、建账、查账、销账)工作法,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5年至今年5月,全县共排查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372条,已办结322条,办案率为86.6%;立案144件,结案80件;对120人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对16人进行诫勉谈话。
厘清“责任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压实党委主体作用。阳山县把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作为抓基层打基础的重点工作来抓,县委书记多次在全县性重要会议上部署此项工作,压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县委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线索排查工作领导小组,13个乡镇也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线索排查领导小组,安排专人专门负责线索排查日常工作。
实行领导包片包案制度。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包片包案线索联系制度,制定领导包片包案工作方案,县纪委、监察局分管领导和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以及第一、第二派出纪检组组长分别负责包片督导1个乡镇、重点督办2-3条重大线索。各包片包案领导认真落实排查督导职责,每月至少到包片镇、村督导1次,包办1条以上线索、对2-3条重大线索进行重点协调督办,并认真填写“三表”即《线索排查领导包案登记表》、《线索排查重点线索督办一览表》、《线索排查领导包片包案工作日志》,每月将“三表”及督导工作图片报县党风政风监督室。今年以来,县纪委班子成员共对42条重要线索进行包案,目前已了结32条;到乡镇、村开展督导活动100多人次。
建好“台账”,确保问题线索“零遗漏”。为切实抓好问题线索集中管理,阳山县制定了《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监督管理制度(试行)》,对全县涉及农村基层的各类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集中进行整理、汇总、备案、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台账内容包括线索联系人、包案领导、线索初核结果、进展情况、完成期限等,并做到专人负责,常态化管理。
同时,按照“一般线索乡镇处理、重要线索县处理”的要求,县纪委研判小组对涉及镇、村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评估后,实行分级处理,并及时安排部署跟踪督办,确保实现问题线索“零遗漏”。
认真“查账”,确保线索排查不留死角。多管齐下,立体式排查线索。县、镇两级协调联动,共成立172个排查工作组,通过多种渠道,开展立体式、全方位的线索排查。各排查工作组深入村(居)和村小组,通过召开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会议等,动员广大党员和群众积极反映问题。同时,结合乡镇驻点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制度,各乡镇在每周二和利用晚上时间,组织镇干部进村入户,开展“下驻访”和“夜访”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共排查出问题线索25条。印制了15000余份排查问卷发到群众手中,通过回收问卷发现问题线索20多条;明确乡镇计生、综治信访、财政、派出所、“三资”中心等部门在线索排查中的职责,通过协调职能部门排查和收集问题线索18条;充分发挥勤廉监督室作用,将线索排查贯穿于日常监督工作中,每月上报镇纪委线索排查情况,今年共收集到勤廉监督室提供的线索13条。
着力推进纪检监察机制体制改革,建立巡查组,对群众信访投诉比较集中、涉农、涉保、扶贫等专项资金监管使用的乡镇和单位为重点进行巡查,在第一轮对三个乡镇及其所辖村(社区)开展巡查工作中,收集到20多条问题线索。制定了《县纪检监察办案协作区工作制度》,将全县13个乡镇划分四个办案协作区,把派出纪检组、乡镇纪委工作融合,实行“片区负责制”和“交叉片区办案制”,改变了乡镇纪委办案“孤军奋战、单打独斗”的局面,有效提高了线索查办效率。
限期“销账”,确保线索排查取得实效。强化责任追究。出台《县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案件移送制度》,充分发挥检察、公安、审计等职能部门的合力,盯住“重点对象”、“重点村”和“重点问题”,强化发现违纪违法问题不作为或发现问题线索查处不到位的追究责任,以此“倒逼”各级责任单位做好问题线索排查处理。建立约谈机制。去年下半年以来,县纪委书记亲自约谈了12名个线索排查力度不大、进展缓慢乡镇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效果十分明显。(作者系清远市阳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朱龙标 来源:广东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