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作风建设为抓手,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2018年,阳山县实施谈话提醒共4306人次;阳山县纪委监委开展明查暗访120人次,查处“庸懒散奢”问题13起,问责13人,其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起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6人……
近日,阳山县纪委监委2018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报告“出炉”。2018年,阳山县纪委监委聚焦主业主责,以强化纪律约束为主攻点,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稳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该县纪委监委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规范和完善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同时结合抓早抓小,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提醒和监督警示。全县实施谈话提醒共4306人次,其中县处级62人次,乡科级1235人次,一般干部3009人次;咬耳扯袖4164人次,红脸出汗142人次。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注重加强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制定《阳山县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专项工作方案(2018—2020年)》,针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问题进行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严查处、严追究。
此外,阳山县纪委监委延伸日常监督触角,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紧盯节日节点,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深挖、细查、严处,强力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化。该委开展明查暗访120人次,查处“庸懒散奢”问题13起,问责13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实施诫勉谈话2人,实施提醒谈话8人,批评教育1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起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6人。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上级纪委在村的监督力量的延伸,村级勤廉监督室充分履职履责,及时对违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进行监督,有效遏制了“四风”,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1-12月,全县13个乡镇167个勤廉监督室共监督资金使用16431次,金额约9519万元,发现并纠正资金使用7次。(阳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