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巡察组反馈第十三轮巡察情况
根据阳山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28日至9月28日,县委派出3个巡察组,对杜步镇等9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8月24日至10月24日,市委县级交叉巡察组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交叉”巡察。2020年12月28日,县委书记专题会听取了第十三轮巡察情况汇报。日前,县委巡察组先后到有关单位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岳雷,县委组织副部长、公务员局局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陈向前,县委巡察机构相关人员分别带队参加,并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提出整改要求。
杜步镇党委班子大局意识不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精准扶贫后续工作跟踪落实不到位、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选人用人不规范、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落实不到位;服务群众意识有所淡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制度不完善,贯彻执行力不足;落实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存在不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县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不严;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效益不高,履行出资人职责不力,对县属国有企业监管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执行不到位;选人用人程序、“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加强纪律教育不及时、成效不高,日常廉政谈话流于形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县电业发展有限公司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落实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不严格、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加强纪律教育不到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缺失,存在敷衍塞责整改。
黄坌镇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政治意识不强、领导班子责任担当不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选人用人把关不严、发展党员不规范;改作风、转作风不到位、工作不实;规矩意识缺失、监督执纪不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项禁令”,“四风”问题要求不严格。
县信息中心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支部没有充分发挥核心作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支部建设弱化、虚化,选人用人把关不严;工作作风不扎实、责任意识不强、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项禁令”要求不严格、“四风”问题时有发生。
县人民医院党委党的领导作用严重弱化、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缺乏担当意识、政治敏锐性不高,对疫情严重性认识不足,主体责任缺失、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落实党建工作弱化、选人用人把关不严、队伍建设不到位;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工作不扎实、措施不精准、慢作为,规矩意识缺失、监督执纪不严;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项禁令”要求不严格,“四风”问题仍时有发生。
阳城镇党委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责任意识不强、理论武装不到位,政治意识、规矩意识淡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管党治党不严、重大事项缺乏监督,落实重大部署决策不力,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配合不力;政治学习上热下冷、气氛不浓,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形式主义严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监督执纪薄弱,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把关不严存在“带病提拔”,组织生活不规范、党建工作虚化、弱化,队伍建设重视程度不够,服务意识不强,人员构成不合理;工作作风不严不实,职能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部署、不研究、流于形式,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党政班子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淡薄、日常监督执纪不到位,干部队伍管理存在漏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预防风险意识薄弱,资金监管存在漏洞。
县老干部服务管理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研究不深入,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有效措施,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执行一手末位表态制不严,党建工作制度不完善,重业务轻党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选人用人把关不严,存在照顾性安排现象,党建工作弱化,对“三会一课”不够重视,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换届选举不严谨;落实党的作风建设工作不扎实、形式主义严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缺少研究,推动不力;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开展日常廉政谈话工作虚化,监督责任有缺失;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不够,从严治党执行不力、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管党治党不严,重大事项缺乏监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力、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宣传不到位、配合不力;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流于形式,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不够到位;选人用人把关不严、监督执纪薄弱,一些重点岗位监管缺失、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情况,形式主义严重;党政班子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缺失、日常监督执纪不到位、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不严、党风廉政工作不重视,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存在形式主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六项禁令”不到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风险防控意识不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会计基础工作混乱、资金管理不规范、内控监管不力;“三会一课”不够重视,学习浮于表面、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组议事不规范、发展党员不合格、干部考察选拔工作不严谨、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一岗双责”流于形式、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办公用房长期闲置。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的领导弱化、意识形态工作观念淡薄、脱贫攻坚工作认识不到位;文风会风不实、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公务接待不规范、超标准购置办公家具、超范围发放岗位津贴、工会管理不严谨、资金管理存在漏洞;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形式主义严重、党员监管缺失、“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阳山县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