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责任担当中砥砺前行
——2018年阳山县委巡察工作综述
2018年,阳山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深入推进巡察工作,发挥政治“探照灯”和“显微镜”作用,全年共对11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5个单位开展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289个,移交问题线索32件。县纪委监委已立案审查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巡察 “利剑”效果凸显,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助推党内监督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坚守定位,明确巡察工作“路线图”
一年来,阳山县委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扛在肩上,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以巡察为有力抓手,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县委主要领导积极履行巡察工作的首责主责全责,先后召开8次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巡察工作,县委书记召开2次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并“见人见事”进行点评,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引航掌舵。
其次,结合阳山县实际情况,精准对标,修订完善了《阳山县委巡察工作规划》,从总体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统筹推进巡察全覆盖、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建立上下联动的巡察监督网、加强巡察队伍建设等6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巡察工作的“路线图”和“任务书”。
(召开书记专题会议)
创新方法,打好巡察工作“组合拳”
如何进一步巡出实效?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首先阳山县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结合实际,制订完善了《阳山县委巡察工作保密规定》《阳山县委巡察工作纪律》《阳山县委巡察办工作职责清单》等8项规章制度,进一步为巡察工作建章立制树标尺,规范巡察人员从业准则。同时,把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等与常规巡察贯通起来、穿插使用,打好“组合拳”,提升了巡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据了解,阳山县全年选取了11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5个单位开展专项巡察。同时,对2017年被巡察的12个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督办,推动整改问题220个,建立完善各类制度103项,清退和追缴违规资金300多万元上缴国库。
为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最后一公里”,在对县水务局等11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期间,对其所属的11个单位党组织和24个行政村党组织开展延伸巡察,巡察“下沉一级”,确保了巡深巡透。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289个,移交问题线索32件。县纪委监委已立案审查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
“震慑效应持续显现,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该负责人表示。
(召开整改专项督查情况汇报会)
精准发力 做好巡察工作“下半篇文章”
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做好巡察“下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落实上发力。阳山县巡察整改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在放大整改效应、深化整改督查督办、推动专项治理等方面下真功、出实招,有力推动了问题整改见底到位。
据介绍,一方面,县委巡察建立起了整改情况对账销号制度,强化线索分类处置,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另一方面,针对常规巡察整改建立定期汇报机制,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严肃问责。
与此同时,县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重视从制度机制上解决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要加强综合研判、举一反三,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意见建议,通过建章立制,扎牢制度笼子。
全年共反馈问题171个,已完成整改171个,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112条,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20条,有效发挥了巡察的震慑遏制治本功能。
(巡察组走访茶坑水库党支部)
强化管理 铸造巡察工作“铁军”
“打铁必须自身硬!我们巡察队伍着力素质能力建设,选精兵、用强将,提素质,严管理,铸造一支巡察铁军。”
据介绍,去年初,县委巡察机构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新进6人。11月,增加一个巡察组,将原有的“一办两组”调整为“一办三组”,进一步充实队伍。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经常组织巡察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市县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巡察工作各类制度规定。共印发学习资料16期,组织巡察人员学习培训4期共118人次。投入近4万元完善会议学习系统,组织巡察干部观看巡察业务课件,进一步提高巡察人员工作水平。
此外,在巡察前组织巡察干部集中学习巡视工作条例、观看警示片,强调巡察纪律;进驻前与巡察人员签订《巡察保密承诺书》,承诺廉洁巡察、依规巡察;巡察中全程监控廉洁风险点,明确专人负责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强化内部监督,严肃查处以巡谋私、跑风漏气等违规违纪行为。(阳山县委巡察办)
(巡察人员学习培训)